2012年第五届清华紫荆羽毛球友谊赛竞赛规程
经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撤销“企业家教育咨询部”,并停止其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停止招生宣传工作
1、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自2012年7月1日起撤销其下设的“企业家教育咨询部”,企业家教育咨询部在深圳、东莞、广州、佛山、中山、江门、重庆、长沙、苏州等教学点也不再开设任何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的课程。
2、自2012年7月1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企业家教育咨询部”的名义对外进行招生工作。
3、自2013年1月同学年会后,“清华紫荆学会·博商同学会”将不再使用“清华紫荆学会”字样。
二、关于教学教务的相关处理办法
1、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企业家教育咨询部”已经立项并开学的课程班仍按照院教学计划开展教学,直至课程全部结束。
2、有任何相关问题可以致电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办公室0755-26551065咨询,以此官方答复为准。
本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本中心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培训中心
201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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