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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解析暨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实务(西安,7月30-8月4日)

课程分类 其它
授课老师 新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
课程费用 1800元 会员折扣 无折扣
开课时间 2011-07-30 总时长 2.0天
开课地址 陕西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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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对象:新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解析暨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实务(西安,7月30-8月4日)
课程收益:

新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解析暨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实务(西安,7月30-8月4日)
【举办单位】中国培训资讯网 www.e71edu.com
【联系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北京,2011年7月22-24日、西安,2011年7月30-8月4日
【培训地点】北京、西安
【培训对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分管劳动人 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社保科/主管、经办、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 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大纲】
一、已颁布的新《社会保险法》立法重点、难点、热点权威解读
1、新《社会保险法》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规定:
2、新《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的规定;法律责 任的规定;
3、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4、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5、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外籍包括台港澳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6、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7、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8、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9、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10、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员工试用期间社保缴纳的规定;
1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12、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计算工龄?
13、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4、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二、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解读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1、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权威解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的最新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最新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新规定;        
■关于对不得认定工伤范围的新规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最新规定;        
■关于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新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规定;       
■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最新规定;
■对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专家权威解答。

2.工伤争议处理技巧实务操作 :
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工伤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
■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出差过程中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哪些情况视同为工伤?
■职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公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三、新法下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难点与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操作实务:
1、聘用信的内容与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2、录用条件应该写在劳动合同的哪个部分?
3、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能否安排员工长期出差?
4、能否不在合同中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5、超限“试用”员工如何避免争议?
6、对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进行合法补救?
7、哪些费用属于专项技术培训费用?
8、提供费用培训能否要求员工服务期?
9、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能否作为培训费返还?
10、不签协议能否要求员工保密?
11、没给员工补偿如何要求其不进行同业竞争?
12、销售人员如何签署不竞争协议?
13、单位并转合同是变更还是解除?
14、调岗调薪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15、员工辞职能否翻悔?
16、如何运用考核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17、合同到期续签时如何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
18、合同到期,承包协议未满如何处理?
19、合同终止的操作风险如何规避?
20、违法终止的风险如何避免?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8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课程内容:

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条例解析暨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实务(西安,7月30-8月4日)
【举办单位】中国培训资讯网  www.e71edu.com
【联系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北京,2011年7月22-24日、西安,2011年7月30-8月4日
【培训地点】北京、西安
【培训对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分管劳动人 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社保科/主管、经办、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 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大纲】
一、已颁布的新《社会保险法》立法重点、难点、热点权威解读
1、新《社会保险法》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规定:
2、新《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的规定;法律责 任的规定;
3、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4、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5、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外籍包括台港澳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6、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7、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8、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9、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10、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员工试用期间社保缴纳的规定;
1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12、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计算工龄?
13、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4、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二、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解读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1、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权威解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的最新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最新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新规定;        
■关于对不得认定工伤范围的新规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最新规定;        
■关于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新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规定;       
■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最新规定;
■对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专家权威解答。

2.工伤争议处理技巧实务操作 :
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工伤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
■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定的行为?
■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出差过程中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哪些情况视同为工伤?
■职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因公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三、新法下多元化劳动用工管理难点与劳动争议案例分析操作实务:
1、聘用信的内容与劳动合同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2、录用条件应该写在劳动合同的哪个部分?
3、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能否安排员工长期出差? 
4、能否不在合同中约定社会保险条款?
5、超限“试用”员工如何避免争议?           
6、对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进行合法补救?
7、哪些费用属于专项技术培训费用?           
8、提供费用培训能否要求员工服务期?
9、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能否作为培训费返还?   
10、不签协议能否要求员工保密?
11、没给员工补偿如何要求其不进行同业竞争?  
12、销售人员如何签署不竞争协议?
13、单位并转合同是变更还是解除?            
14、调岗调薪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15、员工辞职能否翻悔?                      
16、如何运用考核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17、合同到期续签时如何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  
18、合同到期,承包协议未满如何处理?
19、合同终止的操作风险如何规避?            
20、违法终止的风险如何避免?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8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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