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CCP)

朱耿洲:民营银行要防止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2014-11-08 11:40:03 我要评论( )

  “民营银行要防止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既之前为浙江财经大学《商业银行金融管理创新班》讲学后,笔者曾再次来到该院,为《浙江财经大学银行班和资本班》系统讲学两天,就民间金融策划的理论与实操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对如何规避“民营银行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风险”问题表明了观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未来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顶层设计”,给成立民营银行带来决定性纲领,以使民营银行服务、解决区域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包括三农资金短缺问题。2013年11月14日,银监会也发布主席令,修订完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把握“坚守风险底线、服务实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加强有效监管”的修订原则,通过完善准入条件和审查标准,增强银行业监管行政许可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以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银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结构和区域协调发展。

  

    “但是民营银行要防范‘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的风险。因为民营银行将控制在大股东手中是无法摆脱的事实。在此种情况下,公司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可能形同虚设,内部少数人控制银行(企业)基本成定局。银行将以大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大股东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尚无大风险,而一旦大股东陷入资金或经营困境,民营银行将无法避免大股东转移之各种风险---这一点正是我们必须要看清并全力规避的。”笔者认为。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民营银行也应形成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即“三会一层”组成的议事管理规则,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问题就在于民营银行有可能控制在大股东手中,形成内部少数人控制银行的局面,以大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就更直接化。比如早前有消息说华*股份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时,大股东涉嫌挪用资金6亿。华*股份虽不是某家民营银行的大股东,但民营银行大股东如果陷入资金困境时,其所采用的手段也会与这种上市公司一样。

   

    因此民营银行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可能形同虚设,其直接后果就是将银行沦为大股东的“圈钱工具”、提款机。

   “因此要根据银监会新近修订完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指导意见,监管层要完善准入条件和审查标准,防范金融风险、引导民营银行业选择正确的发展方式、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促进经济结构和区域协调发展。而民营银行就是要根据准入条件及《公司法》,建立建全‘三会一层’治理结构,不能形成单个企业申办、少数人控制银行的局面,以从源头上规避‘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的风险’。”笔者明确认为。


    笔者认为:加快民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步伐是规避风险的一个重要监管招数。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也是加强监管的需要。建立好了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的保险机构也会对民营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民营银行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就会予以即时制约,使得民营银行必须严格按照金融法规和市场机制进行运作,机构治理机制缺失、内部人控制的风险”就会扼杀在摇蓝中。


 

导入评论...

联系方式

名称: 中国资本策划研究院(CCP)
联系人: 教务部刘生
电话: 020-84226181
手机: 13611418410
传真: 020-84225120
QQ: 471805309
网址: http://www.ccp.hk.cn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48号财智大厦2907室
等级:
状态: 未认证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