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 石家庄宏智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机构观点 > 正文
绩效考核要考虑是否设定上下限
绩效考核中指标的权重往往凸显了该指标对于被考核对象的重要性。权重越大,说明该指标的重要程度越高。当某个指标因为重要程度较高,势必就会占据大部分的权重,从而导致其他考核指标的权重减少。比如,某公司考核销售代表的指标有四个,其中销售额的指标就占了80%,其他指标权重总和仅占20%,主要指标就是应收账款回收,如此以来,被考核人就会忽视其他指标,只会绞尽脑汁提升销售额,因为这个指标权重太大了。这样的考核权重有可能造成销售代表拉长、拉大应收账款,并以此为条件向客户销售更多的产品,这本身其实是一种以压货且牺牲公司资金周转效率为代价的不良销售,潜在坏账风险巨大。
所以,有些绩效考核指标必须设置考核得分的上限,其作用就是封顶。否则遇到不可控因素时,指标实际得分会变得十分不可控,比如某重工企业碰上国家四万亿投资政策,家电企业碰上家电下乡政策,从而造成销售额数十甚至是上百倍的增长,如果这些公司的销售代表的销售额指标不设置上限,那么最后销售代表的考核得分将会是标准分的几十倍、上百倍。
设置指标上限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分段激励。对于一些重要的业绩指标,如某销售总监的“新大客户开发数量”指标设置达到目标值80%时,该项指标得分计满分或者“对应标准分值×1.1”;超过100%,该项指标得分按“对应标准分值×1.3”核算。如此以来,既起到了分段激励的作用,又对该指标最高得分进行了上限封顶。zixun.hzrd168.com
绩效考核指标的下限也必须看单个指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