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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2014年减税1918亿元

2015-01-30 15:13:49 我要评论( )

   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介绍了2014年营改增试点推进情况。截至2014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410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6万户,小规模纳税人334万户。全年有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带来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减税89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增加,减税1020亿元。合计减税1918亿元,改革效应日益显现。

  郭晓林介绍,2014年营改增新试点行业顺利推进,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3+7”个行业。这三个行业分别有1477户、4698户、2065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其中,铁路运输、邮政业分别实现改征增值税363亿元、11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分别减税8亿元、4亿元;电信业6至12月实现改征增值税29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增税64亿元,但为下游一般纳税人增加了税款抵扣。


  郭晓林说,营改增的推进持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主要表现在:对第三产业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4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8.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促进企业通过主辅分离、专业化协作方式,优化业务结构,最大限度享受营改增红利。如,广东已有1/3的纳税人实施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主辅分离,1/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营改增相关产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11.7%、20.4%、13.4%,政策作用非常明显。


  郭晓林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营改增扩围,2015年力争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这些行业将增加800万户试点纳税人,户数是目前的两倍。税务部门将与财政等部门一起,科学设计改革方案,缜密细致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营改增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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